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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1413字

下令恤军士死者(四年七月)

军士不幸死者,吏为衣衾棺敛,转送其家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上)

下令立韩信为楚王彭越为梁王(五年正月)

楚地已定,义帝亡后,欲存恤楚众,以定其主。齐王信习楚风俗,更立为楚

王,王淮北,都下邳。魏相国建成侯彭越,勤劳魏民,卑下士卒,常以少击众,

数破楚军,其以魏故地王之,号曰梁王,都定陶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
下令赦天下(五年正月)

兵不得休八年,万民与苦甚。今天下事毕,其赦天下殊死已下。(《汉书·

高纪》下)

复吏卒限制衣冠令(八年三月)

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,皆复终身勿事。爵非公乘以上,毋得冠刘氏冠。

贾人毋得衣锦绣绮泯饼狐洌操兵,乘骑马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
夷三族令

当三族者,皆先黥劓,斩左右止,笞杀之,枭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。其诽谤

詈诅者,又先断舌。(《汉书·刑法志》:汉兴,约法三章,然其大辟尚有夷三

族之令,故谓之具五刑,彭越、韩信之属皆受此诛。)

答诸侯王韩信等上尊号(五年二月)

寡人闻帝者贤者有也。虚言无实之名,非所取也。今诸侯王皆推高寡人,将

何以处之哉?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
诸侯王幸以为便于天下之民,则可矣。(同上)

封爵誓(六年十二月)

使黄河如带,泰山若厉,国以永存,爰及苗裔。(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

表》,又《三国志·周瑜传》引作“如砺”,馀皆同。)

丹书铁券

使黄河如带,泰山如砺,汉有宗庙,尔无绝世。(《太平御览》五百九十八

又六百三十三,《困学纪闻》十二引陆贾《楚汉春秋》:高帝初封侯者,皆赐丹

书铁券曰。)

又与群臣刑白马而盟

非刘氏不王,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,天下共诛之。

非刘氏而王者,天下共击之。(《汉书·王陵传》:高皇帝刑白马而盟云云。

又见《史记·吕后纪》,无“者”字。又见《汉书·外戚传》)

非刘氏不得王,非有功不得侯。不如约,天下共击之。(《汉书·周勃传》,

案《书抄》八十一引《汉书》云:“黄河如带,泰山如砺,其国永存,爰及苗裔。

申以丹书之信,重以白马之盟。”)

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

(案此即《艺文志》儒家所载高祖《传》十三篇之一也)

大谒者臣章受诏长乐宫,曰:“令群臣议天子所服,以安治天下。”相国臣

何,御史大夫臣昌,谨与将军臣陵、太子太傅臣通等议:春夏秋冬天子所服,当

法天地之数,中得人和。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,下及兆民,能法天地、顺四时,

以治国家,身亡祸殃,年寿永究,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。臣请法之。中谒者

赵尧举春,李舜举夏、硖谰偾铮贡禹举冬。(师古曰:高帝时自有一贡禹也。”

四人各职一时。大谒者襄章奏。制曰“可”。)。(《汉书·魏相传》:相表奏

引高皇帝所述书《天子所服第八》。)

惠帝

帝讳盈,高帝子。汉二年立为太子,十二年五月即位。在位五年,谥曰孝惠

皇帝。

重吏禄诏(高帝十二年)

吏所以治民也。能尽其治,则民赖之,故重其禄,所以为民也。令吏六百石

以上,父母妻子与同居,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,家唯给

军赋,他无有所与。(《汉书·惠纪》)

文帝(一)

帝讳恒,高帝中子。汉十一年封代王,吕后八年迎立。在位二十三年,谥曰

孝文皇帝,庙号太宗。

徙淮南王长制(六年)

朕不忍致法于王,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。(《史记·淮南王传》、《汉书·

淮南王传》)

朕不忍致法于王,其赦长死罪,废勿王。(同上)

计食长,给肉日五斤,酒二斗。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,他可。

(同上。)

增神祠制(十三年)

朕即位,十三年于今,赖宗庙之灵,社稷之福,方内艾安,民人靡疾。间者

比岁登,朕之不德,何以飨此?皆上帝诸神之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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