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择立梁王淮阳王诏(十一年三月)
择可以为梁王、淮阳王者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立赵它为南粤王诏(十一年五月)
粤人之俗,好相攻击。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,使与百粤杂处。会天下
诛秦,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,甚有文理,中县人以故不耗减,粤人相攻击之俗
益止,俱赖其力。今立它为南粤王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择立吴王诏(十二年十月)
吴,古之建国也。日者荆王兼有其地,今死亡后,朕欲复立吴王,其议可者。
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置秦皇楚王陈胜等守冢诏(十二年十二月)
秦皇帝、楚隐王、魏安鹜酢⑵腠王、赵悼襄王皆绝亡后,其与秦始皇帝守
冢二十家,楚、魏、齐各十家,赵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,令视其冢,复亡与它事。
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议立燕王诏(十二年二月)
燕王绾与吾有故,爱之如子。闻与陈裼心保吾以为亡有,故使人迎绾。绾
称疾不来,谋反明矣。燕吏民非有罪也,赐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级。与绾居去
来归者赦之,加爵亦一级。诏诸侯王议可立为燕王者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立南武侯织为南海王诏(十二年二月)
南武侯织,亦粤之世也。立以为南海王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布告天下诏(十二年三月)
吾立为天子,帝有天下,十二年于今矣。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,同
安辑之。其有功者,上致之王,次为列侯,下乃食邑;而重臣之亲,或为列侯,
皆令自置吏,得赋敛;女子公主,为列侯食邑者,皆佩之印,赐大第室;吏二千
石,徙之长安,受小第室,入蜀汉定三秦者,皆世世复。吾于天下贤士功臣,可
谓亡负矣。其有不义,背天子擅起兵者,与天下共伐诛之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
意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下)
手敕太子
吾遭乱世,当秦禁学,自喜,谓读书无益。洎践祚以来,时方省书,乃使人
知作者之意,追思昔所行,多不是。(《古文苑》)
尧舜不以天子与子而与他人,此非为不惜天下,但子不中立耳。人有好牛马
尚惜,况天下耶?吾以尔是元子,早有立意。群臣咸称汝友四皓,吾所不能致,
而为汝来,为可任大事也。今定汝为嗣。(同上)
吾生不学书,但读书问字而遂知耳。以此故不大工,然亦足自辞解。今视汝
书,犹不如吾。汝可勤学习。每上疏,宜自书,勿使人也。(同上)
汝见萧、曹、张、陈诸公侯,吾同时人,倍年于汝者,皆拜,并语于汝诸弟。
(同上)
吾得疾遂困,以如意母子相累,其馀诸儿皆自足立,哀此儿犹小也。(同上)
赐韩王信书(六年九月)
专死不勇,专生不任。寇攻马邑,君王力不足以坚守乎?安危存亡之地,此
二者,朕所以责于君王。(《汉书·韩王信传》:上赐信书责让之。)
书帛射城上与沛父老(秦二世元年九月)
天下同苦秦久矣。今父老虽为沛令守,诸侯并起,今屠沛。沛今共诛令,择
可立立之,以应诸侯,即室家完。不然,父子俱屠,无为也。(《汉书·高纪》
上)
入关告谕(汉元年十一月)
父老苦秦苛法久矣。诽谤者族,耦语者弃市。吾与诸侯约,先入关者王之,
吾当王关中。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。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馀悉除去秦法,
吏民皆安堵如故。凡吾所以来,为父兄除害,非有所侵暴,毋恐。且吾所以军霸
上,待诸侯至而定要束耳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上)
发使告诸侯(二年三月)
天下共立义帝,北面事之。今项羽放杀义帝江南,大逆无道。寡人亲为发丧,
兵皆缟素。悉发关中兵,收三河士,南浮江汉以下,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。
(《汉书·高纪》上)
数项羽十罪(四年十月)
吾始与羽俱受命怀王曰:“先定关中者王之。”羽负约,王我于蜀汉,罪一
也。羽矫杀卿子冠军,自尊,罪二也。羽当以救赵还报,而擅劫诸侯兵入关,罪
三也。怀王约入秦无暴掠,羽烧秦宫室,掘始皇帝冢,收私其财,罪四也。又强
杀秦降王子婴,罪五也。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,王其将,罪六也。皆王诸将善
地,而徙逐故主,令臣下争叛逆,罪七也。出逐义帝彭城,自都之,夺韩王地,
并王梁楚,多自与,罪八也。使人阴杀义帝江南,罪九也。夫为人臣而杀其已降,
为政不平,主约不信,天下所不容,大逆无道,罪十也。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,
使刑馀罪人击公,何苦乃与公挑战。(《汉书·高纪》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