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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似水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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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再见,十七岁1
4617字

迷幻的夏天,迷恋的夏天,迷茫的十七岁天空。迷失的我,偶然找到一条通往光明的路。

解不开的是非对错,冲不破的痛苦挣扎,数不尽的快乐种种,忍不住的欢笑泪水,抛不掉的岁月印记,留不下的至纯挚爱。

十七岁,一半明媚,一半忧郁。

阳光把彩霞照的分外妖娆,白鸽停留在窗前凝望天空,一缕斜阳洒在床头站着的泥人身上,蜡黄,蜡黄的脸映证它。

往昔无限世界。天空换了种颜色,更显的它人老珠黄。岁月无声无息地抹平了它在尘世间的挣扎,却留下了些许无奈和扭曲的笑容。

似乎是我在看着它说自己。

儿时的朋友从云南带回来给我带了把葫芦丝,让我没事练练,就当陶冶情操。我拿起认真地吹着,好久好久还是不成调的音。腿子见我精神不是太好,没坐多久就向我辞行了。我没有挽留他,害怕从他的话中听到让我大喜大悲的事。毕竟多年不见了,我俩当年也是为了一个女玩伴打的头破血流,这么久了,还好他能原谅我。我试着想点别的,不经意的发现自己身上的音乐细胞快死绝了。

有些难过,自己原来这么笨。楼下钢琴声响起时,窗外的白鸽飞走了,似乎有意留给我一片属于音乐的空间。

我放下手中的葫芦丝,打开窗子,倾听这柔美舒缓的音乐,心情也随着此起彼伏,时而高兴,时而忧郁,时而欢快,时而愤怒,很轻松。我发短信给秀秀,告诉她琴弹得越来越好了。秀秀回复要我坚强起来,明早和她一起到学校报到。

妈进屋时敲门让我很不习惯,我拉开虚掩着的门,妈递给我一个大箱子,很重很重。妈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的,我一震,妈说是薇儿送来的,我就更心潮澎湃了。她怎么会来?还好她没要见我,让我很难堪。

我心神不安十秒钟后,打开了箱子。还好,里面只是一些书和一些音像制品。让妈失望了,没有那些被妈翻过的所谓“情书”的东西。我说为了补偿你的精神损伤,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,这年头流行原创,我就给您现编个故事。妈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,不知道我这是干什么。

嗯,故事是这样的。男主人公写给女孩101封信后分手了,为了明天,为了彼此“不因为感情耽误对方”的承诺。后来,一个在痛苦中挣扎,一个在挣扎中痛苦。一晃好多年过去了。在一次同学聚会时,两人相见了,她已是别人的新娘,他仍是独身一人。情人相见也分外眼红,现在他们拥有了感情外的一切,却失去了最美好最可贵的东西。他深情的望着她没说话,她也含情脉脉的注视着他。他一直在给她荚菜,她一直没抬头,一直在回避。同学们都说这是为了什么。他送她回家,一路上两人没说话,小区门口,她下车了,挽住了另一个男人,那是他丈夫。他走了,没有告别。在他眼里,她丈夫是多么优秀,天色尚早便站在楼下等妻子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,更何况那分帅气,那分沉稳。他辞了职,放下了高薪的工作回到了家乡挣一份微薄的收入,因为他无法留在那片记忆里的伤心之地。又是多年未见,时光总是不待人,他也结婚了,新娘是达官贵人家的千金小姐,人漂亮的可谓倾城,又温柔可爱,体贴懂事。令无数人垂涎。他似乎可以坐享锦绣前程了。

“就这样啊?完了?无聊,太俗套乐了。”妈问我。

“中场休息,我渴了,给我倒杯水。”这时候,大概让妈干什么她都干,电视剧不就是这样抓住读者心理的吗?

“好了,Goon”

外人看似无比风光的家庭,其实一直在努力维持下去。一次意外的车祸,他的新娘失去了生育能力。上了些年纪的人对孩子是多么渴望啊,更何况他是独生子。命运就是喜欢如此捉弄人。背负太重的压力,他开始喜怒无常,常常对妻子打骂。尽管他知道这一切并不怨妻子,尽管他尽力克制自己的情绪。这份感情也出现了裂痕。他会在KTV唱个通宵。在酒吧里喝的伶仃大醉直打烊,然后去睡宾馆,住办公室,却不愿回家。家失去了温馨就冷的像地窖一样。

他的生日快到了。他终日颓废,人消瘦了,一点也不注意自己的形象,车祸后,他再也没买过一件象样子的衣服,毕竟,生日要来很多朋友,面子上还是要过去。他拉着妻子四处逛着挑几件衣服。

新街广场,那么多的服装店,他,偏偏会进那家ESPRIT。男人逛街从来只是进两三家店就会失去耐心。妻子对他说挑几套休闲装,ESPRIT红色的SALE很醒目,他们就进去了。老板习惯的招呼着“欢迎光临ESPRIT,请随便看看。”他抬起头,那一定是他最难忘的抬头,他看见了她,穿一身职业装的她。谁都楞住了,这时候真不知该说些什么。他把妻子拉住,介绍这是他中学时的好朋友,并互留了电话。

晚上,他请她到家里做客。常言道,三个女人一台戏,这时,三个人已经是一台大戏了。她离婚了,用她的解释是男人有钱就变坏,而且永远是喜新厌旧的动物。她把孩子送到了姥姥那里,自己经营几家服装店,虽然离婚分到的钱够她母子花好久,可是她闲不住,把自己弄的忙碌点可以充实无味的单身生活。他并没有多说关于他的现状,他的妻子这时却说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,既然已经没有感情了,就让她满足自己当母亲的愿望吧,让她帮他生个孩子吧,只要能留给妻子一个孩子,他们就是离婚也行。三人僵持了许久,他的妻子哭着给她跪下了。她还是答应了。

那晚,他的妻子给他和她布置了一间房间,反而安慰他们,同样是爱,但在母爱和对丈夫的爱应该割舍时应何以取舍,既然这样,就把爱留给下一代吧。

第二天,他醒来时她已经走了,床头柜上都多张纸条,写着简单的几句话:

有的事情很难说,既然做了就不再计较后果了。记着,忘了我,如果这个孩子能顺利降生,我一定会送回来的,他的母亲是你的妻子。等我。

他不知道妻子在房门口等了她一夜,为了告诉她一个孩子对这个家庭是多么的重要,请原谅昨晚说的话,今天的食言。她笑了,写下了这张纸条特潇洒地走了。任凭心中有千百种痛苦于无奈。

他没有责备妻子,他知道去找回她还是和妻子无休止的争吵孰重孰轻。他披上衣服就出门了。见到的是她的店面全部挂着“休息中”的牌子。她又会去哪?

等到服装店再度开张时,导购小姐告诉他已经换老板了。他找到她母亲的家里,她的母亲告诉他,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,她说这孩子一出生就不属于她了,趁着现在愉快的时光带孩子出去走走,她已经申请办出境护照了,大概一个月后她会回来一趟。

这期间,他始终没停止找她,生日那天,他甚至动员全部朋友帮着找她。即使没有一丝音信也不放弃。眼看一个月过去了,希望越来越渺茫了。他的领导要去澳大利亚出差,全体员工在机场送行,他不经意地看了眼安检入口,一个久违的熟悉身影。他疯了似的冲过去,却被工作人员死死地拦住。他哭了,当着那么多人面。这一别说不定就是一生啊!近在咫尺的错过了可能就远过天涯了。

又是一年,她和那个孩子终究是没有回来,她是守信的人,一定是出什么事了。他也终究是结束了那段有名无实的婚姻。他肩负着父亲的责任,踏上了寻找她的路途。临走时,他告诉所有人,这是他最后的机会,如果错了,就让他万劫不复。他去了一切她可能去的地方。她的美国护照已经过期了,他毅然地赶往美国。

洛杉矶、旧金山、斯敦、纽约、费城,他去了她走过的每一座城市。每一步,他都倍感艰难。家乡的朋友告诉他,收到她的EMAIL,IP地址是纽约唐人街,她在一个华人家里当保姆。他迅速地到了纽约,疯狂地写着寻人启示,粘贴在每一处醒目的地方。他还是找到了她。在一家医院里,她被顾主强暴后携带上了HIV病毒,还好,孩子没事,被寄养在一个亲戚家里,法院判给她很多钱,她都以孩子的名义存在银行了。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,甚至能感到她生命在衰竭。她轻轻诉说着孩子叫Jimmy,是小时候上英语班时,他的英文名。她告诉他孩子是美国国籍,是她选的,做母亲的想让孩子生活能好一点,美国的社会福利比较好。他答应带她和孩子回国,无论再苦再难也永远在一起。

可是,她还是没能等到。孩子却一天天成长起来。这些年来,他活着的动力就只有这孩子了。

多年后的一天,天气很糟,孩子放学后久久没有回家。他焦急地等着,当看到满身雨水,满身污迹的孩子,他很生气,为什么孩子这么顽皮。他打了孩子。孩子终于说出他是和别人打架了,因为同学们笑话他没有妈妈。他震惊了,他告诉孩子,妈妈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,你快快长大吧,长大了就能见到妈妈了。孩子高兴地说着,真的吗?我就要长大了,就要见到妈妈了。

“THEEND”说完我紧紧地抱住了妈妈。我竟然被我自己编的故事感动不已。

妈说我想象力是不是太丰富了,乱想些什么,不过还是挺感人的,如果还没起名字就叫《他和她的故事》吧。妈说是一段不错的关于爱与守候的故事,只是男主人公太惨了,应该让他在找他的过程中发生意外,这样,他会带着思念她的美好告别人间,升入天堂。关于故事的名字,我觉得叫Waiting…或是Waitingforyou是不是更好。

我琢磨着,这名字还不错,送给秀秀吧,她不是有上各种有关文学论坛看小说的嗜好吗?她要是喜欢,就接着往下写着玩儿,打发无聊的时光。

至于箱子里的书,《小王子》,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,或是张小娴,安妮宝贝的早期作品,都是些很经典,但已经过弃了的流行书,把它放在书架最上面。

艾薇儿,Neverforget。写在一张BEYOND《旧日的足迹》的琴谱上。

我几乎是和妈同时看到的。我说这是我们喜欢的加拿大歌星。妈说鬼才信。我没说话,抱起吉他弹起了那首《旧日的足迹》。秀秀用钢琴声打断我,用钢琴帮我弹起了前奏,还有合声。怪怪的,却变成了很温柔,很抒情的摇滚,BEYOND的音乐伴随了我一年又一年。有时我会想,为什么我喜欢的曲子秀秀都会。可能这就是默契,很神奇的。

秀秀说明早还要上学,我就乖乖的很早就睡了。

第二天又早早的起床了,看来都是昨晚早睡的功劳。打开电视随便看两眼,才发现被骗了。CCTV9的女播音员讲一口流利的英语,还好我还能听懂:Goodmorningeveryone.TodayisSunday.我担心是昨日回放,又对了对电话,真的是星期天。我开始发一串短信骚扰秀秀,这么早把我骗起床,怎么也要拉着她作陪。半天没人理我,我打过去电话,又是可恶的英语,我听见Sorry就把电话挂了,怎么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,都改说英语了。天色很好,精神也很好,坐在书房整理一下东西,翻翻好久没动过的台历,感慨岁月如风,匆匆逝去,我的大好年华不能就这么荒废,应该留下些美好的回忆。

我坐在椅子上,看着深邃的天空,展望一下未来,多年后,我功成名就,拉着貌似Angel的妻子在民政局登记,身边一群记者围得特严实,闪光灯像夜晚繁星一样,工作人员和其他登记的人都傻了,这不是超级车手艾儿和影视红星芸芸吗?话音未止人们都拥上来拿着新发的结婚证要我们签名,希望得到最美丽的祝福。

星期天起这么早,又在想什么美事?妈的话好像在故意打击我。我不想多说什么,从笔筒里抽出一枝笔,写了四个字“笔耕不辍”,告诫自己要做国家四有新人。

妈乐呵呵说我们家的小“青愤”在用功啊。我说妈,您错了,是“愤青”,愤怒的青年,不过我是发奋的青年。妈说你要是不学无术简直是国家的造粪机器。我就困惑了,最近流行这句话?地理老师也这口头禅。

妈怕扰乱我思绪,没再和我说话。我随手拿了张CD塞进光驱里,传出的是DeepPurple很有节奏的乐曲。我手里的笔在纸上也特别流畅,一直到下午三点多了,写了三千多字,才略感累了。走出房门,妈抱住我,像接见外国友人似的,情绪激昂地对我说,乖,饿了吧?大半天了,我看你挺投入的,没敢叫你。说真的,我特喜欢妈这点,我认真做事时,最讨厌有人扰乱我,妈就特支持我。

餐厅的香味儿把我的魂都勾去了,满桌都是我爱吃的菜,琥玻核桃,炒上海青,清蒸白鳝,牛腩千张,山菌煲,还有一碗海鲜面,Verydelicious。妈说这些菜是中午另要的。我吃得异常开心。

我磨磨蹭蹭地吃完饭,也该送妈去机场了,5点的飞机。在机场的安检入口,妈叮嘱我,明天一定记得去学校,别迟到。我挥挥手,妈大步流星地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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