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师告诉我们说:“她是学校建校百年以来最出色的学子之一,以后势必有一个极好的前程。甚至在学校有一个传说,只要有她在的地方,那个地方就氤氲着书香气味。”
当时我们学生异口同声问道:“那人是谁?”
老师道:“她的名字叫——叶秋漓。”
叶秋漓不仅学习好,长得也超耐看,真是憎恨造物主的所为,怎么好东西全栓一处,竟造出如此天资卓越之女。
我们寝室里有四个人,三个已经是她的铁杆迷弟,誓死非她不娶。
而我,是唯一一个对她不感兴趣的人。
倒非我故意反其道行之,而是我真的对她不感兴趣。毕竟,我可是一位货真价实的高富帅。
我爸曾告诉过我,他见过数之不尽的才华横溢之辈。什么中科大的,清华北大的,海外留学的,但都没用,都干不了他的生计。有才华的不如有钱的,只要有钱,就可以雇佣数之不清的才子为你打工。所以,在我的观念里,钱才是第一位。
但我还是要学习的,我爸说倘若我不学习,就赚不到钱,虽然学习不一定都能赚大钱,但不学习大概率是赚不到钱。赚钱也是一门学问,我爸说,比任何学问都难且有意义。
我从不怀疑我爸说的话,老婆学习成绩确实超级厉害,未来也比别人成功概率高些,但毕竟没有成功,而我,却早已是成功人士标配。
我和老婆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场音乐会上,学校音乐社团组织的一场音乐活动。
当时听说那里来了偶像明星,我还挺高兴,我们学校居然还来明星,真是难以置信,哪能错过!
结果,等了老半天,等到压轴大戏上场的时候,才知道那偶像明星,居然是叶秋漓。
当时说不出的堵,虽然有些失望,但看到叶秋漓那么美的份上,也就默不吱声。
然而,身边的人实在太疯狂,热情似火,闹哄哄的,跟没见过女人似的。
在音乐会结束之后,他们非要叶秋漓留个联系方式。当时叶秋漓挺尴尬的,说自己只是客串一下,并非音乐社团正式成员,其他比自己唱得好听的都没留,自己就更不能留了。
但台下男生都不同意,说太好听了,非要留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