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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女友是高冷大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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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3字

我当了叶秋池六年的舔狗,还是没能求来那一纸婚书。

我一次次宽慰自己,只要她爱我,偶尔玩一玩也没什么大不了。只要她爱我,结不结婚真的无所谓。

我已经没有了家人,不能再失去她。

直到我无意间听到她和狗友的对话:

「白青周,呵,一个落魄户,我怎么可能嫁他?」

「也是,你要是有结婚的打算,就不会玩的这么花了,听说上个月你还带了个公司的小男模回家过夜,被白青周撞见了,结果他竟然一声不吭,还为你们洗干净了床单,啧啧~」

「他喜欢当舔狗,我也还算享受,且先用着吧。说真的,改天让你们见识见识他在我面前的低贱样」

多么荒唐的对话,但是一字一句都是事实。

我没有勇气再听下去,失魂落魄的转身逃走,跑出很远我还能她们阵阵的调笑声。

我胀红了脸,湿润了眼。身体靠着一棵木槐缓缓滑落,我将头深深低下。

我不停地问自己,这么些年自己到底算什么?免费的保姆还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?原来我以为的照顾,忍让,包容,在她眼中却视为低贱。

也是,自从我爸走后,我再也当不了她一路向上的天梯,自然也没给过我好脸色。

我就像她手中的风筝,她往哪拽我往哪飘,无自由无主见,处处讨好,在她眼里可不就是低贱。

我胡乱抹了一把眼泪,起身往回走。

我白青周现在是落魄了不假,但也不是没有了一点骨气。

当我一脚踹开包厢门时,里面顿时安静了,数只眼睛齐刷刷看向我,而我却死死的盯着坐在男人腿上的叶秋池。嗯,宽肩窄腰,标配着渣男锡纸烫,一看就是女人都喜欢的那块腐肉。

我冷笑一声,俯身一把将她拉起来,拽开那个男人,左手甩了他一耳光,右手随手拿起茶几上的一杯红酒,从叶秋池头顶间浇落,随后将手一松

「记住,是我不要的你。」

我利落的转身,重重地甩响包厢的门,将女人的惊呼,男人的怒骂都隔绝在身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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